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綜合執法局,省自貿區各片區管委會: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21〕4號)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對全省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3項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優化審批服務方式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按照實行告知承諾方式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化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行政審批事項,推進改革措施落地實施,我廳對上述3項行政審批事項有關申報材料重新進行了梳理,并組織編制了事項辦事指南和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本通知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原有文件中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申報辦事指南.doc
2.工程勘察告知承諾示范文本.doc
3.工程設計告知承諾示范文本.doc
4.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辦事指南.docx
5. 工程監理企業乙級資質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docx
6.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docx
7. 安全生產許可證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docx
數據來源: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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